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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經無數次在夢裡見到過地獄的場景,血淋淋的人拖着殘肢哀嚎,小鬼抱着頭顱高聲尖嘯,衣不蔽體的罪人們排着隊,走向滾燙的熱水,面對自己不可避免的皮肉之痛。
人到中年,我越來越信賴全知全能的神。每次我都在醒來以後讚頌神的美德,神將福祉降臨到人類身上,指引人類開闢土地,安居樂業,甚至進行哲學的思考和藝術的創造。
身為一個小說家,當我在靈感繆斯的引導下盡情寫作的時候,就是我肉體凡身距離神最近的時候。我常常與神交談,思索生與愛的奧秘。
直到那天的來臨。
下午的陽光照耀在步行街上,有人唱着歌散步,有人在街邊作畫,有人帶着孩子與遛狗的人玩耍,而我,我思索着一個犯下重大罪行的惡人,在這樣的大街上,會想到什麼。
會想到他的家庭嗎,他小時候養過的一條金魚,或是長跑時終點站着的漂亮女孩。如果他想象着美好的意象,這一切是人性的善意,還是原始的慾望。
然而就在此刻,就在這樣無比普通的瞬間,事故發生了。
街的另一邊跑過來許多人,一開始我以為是打鬧的年輕人,他們看起來非常敏捷,動作的幅度幾乎像動物,有幾個“他們”用四肢一併行走,撲在了路人的身上。我覺得十分不像話,瘋瘋癲癲的,不過警察已經揮舞着警棒走了過去,我想很快就能平息騷亂,除非是真正的精神病,那麽也會在一番打鬥後安靜下來。
可是那些被撲倒的人們在短暫的呻吟與咒罵過後,沒有尋求醫療救助,而是站了起來,加入了這場動物的狂歡。
他們也擺出扭曲的姿勢,一邊大叫着,撲向最近的人。
撕咬、毆打、大叫。
整條街立刻變成了真正的地獄,即使是普通人也變得格外驚慌,他們也在尖叫着,踩在同類的軀體上逃躥。
那時,我覺得我像一個沒有穿衣服的孩子,無力反抗任何既定到來的傷害。
我站在原地,被推搡撞倒,一個“動物”化的人向我沖了過來,他的面部呈現極其猙獰的神態,唾液格外粘稠,糊在下巴和脖子上。
如果神真的存在,那麽他安排這樣的一個結局給我,是出於什麼什麼深意呢。如果神真的愛護人類,為什麼要將這樣地獄般的場景,布置在微風吹拂的街上。
後面的事對我來說非常地模糊,我想是我身體的保護機制強制讓我忘記了那段痛苦的記憶。不過我知道,是一個警察救了我,他開槍擊中了“那個”,帶着我逃離了現場。
我緩過神來的時候,已經在一輛吉普車上,身邊不知道什麼時候坐着一個婦女,抱着一個四歲左右的男孩,他穿着童子軍的衣服,眼睛非常大,警惕地看着我。
副駕駛座上還坐着一個老人,每當有那些“動物”不怕死地撞在車窗上,他就會不停向警察致謝,期間夾雜着我聽不懂的語言。
我們在郊外的樹林停下休息,這裡人煙稀少,也沒有那些“動物”的身影。警察找出一些瓶子和罐頭讓老人去河流裡面收集一些淡水。
女人說:“這裡的河流不一定乾淨。我是做飯的,有一次用排放物超標的河水做飯,所有人都病了。我們應該喝瓶裝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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